10月23日,刘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,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已经向她发出不予立案的通知,表示在调查其丈夫崔某过失致人死亡的指控后,认为不构成犯罪,决定不立案。刘女士对此表示不满,计划申请立案监督及举行听证会,力求追求正义。
悲剧发生在9月13日,当时刘女士的丈夫崔先生独自在家照看年仅2岁零2个月的儿子,而他在遛狗期间将孩子留在18楼的家中,导致孩子在短短十几分钟内不幸坠亡。刘女士认为虽然崔先生未实施故意伤害,但其行为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。
经历了孩子的离世,刘女士的心理负担极重,体重骤降,情绪低落。与此同时,崔先生则通过家人提出了希望维持婚姻的方案,并承诺在刘女士重新就业前每月补贴一万元,以继续维持家庭。
刘女士在法律上坚持为儿子讨公道,认为崔先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,而并非接受金钱补偿。她多次质问为何在遛狗时不能带着孩子,强调这与父亲的监护责任息息相关。刘女士与丈夫的关系本就紧张,甚至在事发前几天因为育儿问题大吵,崔先生在独自照看孩子的有效性上也承认了自己的失误。
事发后,崔先生回应称,孩子意外从窗户坠落是因其活泼,没有预见到风险。他承诺已处理家中的狗,以表达对儿子去世的懊悔。尽管如此,刘女士对此并不买账,认为责任应更加明确,并坚持追求法律上的正式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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